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