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15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1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