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处罚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收入,应全额上缴县财政。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