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查与开采第二十五条有效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注意保护各类测绘、勘查标志。开采过程中,发现具有科研和利用价值的地质现象和文化古迹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