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六十条已修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水、大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进行重点整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