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

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他人非法侵扰、收集、利用和公开。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