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把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投入。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