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把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彝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投入。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