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移动、毁损界桩,由河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