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章 事故救助与调查处理第五十条有效船舶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当事船舶的船长或者当班驾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向就近的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渔业船舶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向就近的渔政管理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