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车辆在公路渡口上、下渡船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公路渡口的渡船在航行、停泊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