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航道、港口保护和通航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航务海事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航道、航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通航保障信息库,及时提供通航保障等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