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渡口应当设置安全通道,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渡口守则和过渡须知应当以醒目的方式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