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包括市区、新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