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全社会都应当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