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纲要、规划、计划。加强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领导,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科学技术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学技术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加强软科学研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