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示范乡(镇)、村、户和各类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夜校等建设。

鼓励和支持农村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科学技术素质,实行绿色证书制度。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