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已修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河道统一管理。各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河道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