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已修改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汛期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