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岩画或者疑似岩画及其他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岩画管理机构报告。市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岩画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提出保护措施,必要时可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保护现场。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