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建筑活动,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作(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发包、工程承包、中介服务以及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等相关行为。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