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价格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泄露国家价格机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物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