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五章 价格调控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经营者和收费单位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对价格咨询、价格信息、价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的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