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五章 价格调控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物价部门在价格的调控中应认真履行价格综合管理职责,掌握价格动态,及时向政府报告价格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