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各级人民政府向企业征用人力、物力、财力不视为摊派,但事后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