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待遇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部门或者个人、均不得克扣、挪用和拖欠教师工资及国家规定的补贴。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