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日程安排,由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日程应当根据议程需要安排必要的会议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审议质量。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