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五条已修改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在报批前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