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林业科研以及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