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应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蒙古族公民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汉语言文字,提倡其它民族公民学习蒙古语言文字。自治县自治机关应做好蒙古语文规范化工作,在蒙古族公民中有计划地做好蒙古语文普及推广工作,促进蒙古语文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