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体育经营者不得聘用未取得体育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培训、辅导、咨询、裁判、安全救护等专业技术工作。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