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同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科学学会等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