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条件第四十一条有效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设施的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应有专职管理人员。公民应当爱护体育设施,遵守体育设施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