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设施的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应有专职管理人员。

公民应当爱护体育设施,遵守体育设施管理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