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条件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