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3月30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