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州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自治州义务教育的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自治州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向义务教育捐赠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