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二条有效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