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场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作业;(二)临街施工作业的应当按规定设置围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三)施工现场进出口实行硬底化,并采取清洗和清理措施,防止车辆污染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四)按规定设置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五)建设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清理施工场地,拆除临时建筑及施工设施。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