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部队系统及军工国防企事业单位从事民品生产中的计量行为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