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