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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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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用血与供血
第十八条
有效
血站应做好血液的储备、管理工作,保障医疗用血的需求,确保供血的质量。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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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