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和完善独立、公正、科学、透明的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开展专项调查、抽样调查或者实地核查,对扶贫开发成效进行评估和监督。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