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应当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等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