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应当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等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