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在财政、资金、金融、项目布局、建设用地等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完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