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建立健全标准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贫困户的信息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因扶贫开发活动需要,查阅、调取扶贫开发信息数据的,应当在扶贫开发领域内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数据的不当传播和使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