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第二章 扶贫对象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建立健全标准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贫困户的信息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因扶贫开发活动需要,查阅、调取扶贫开发信息数据的,应当在扶贫开发领域内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数据的不当传播和使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