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第二章 扶贫对象第十三条有效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脱贫认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识别认定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社会认同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