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自治机关重视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坚持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鼓励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
自治机关从自治州实际出发,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体系,加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推广学术、科技成果,普及科学技术知识,鼓励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自治州的地方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投入,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自治机关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奖励科研学术成果和科技发明创造。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