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自治州的国家机关教育和鼓励工作人员学习、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