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7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