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六章 林木种子质量第三十三条已废止依法设立的木材检查站,可以查验途经本站的林木种子的检验、检疫证明,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